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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零三章韩淑珍:这闺女一天都不想要了!
“嚯,妹夫还真把超级大的门钉肉饼做出来了啊?”
陈燕觉得中午吃了太多肉饼和其它菜品,下午随便喝两口粥对付一下,免得身体趁着冬天没有防备偷偷长肉。
但刚来到楼上,见到桌上摆着的香河肉饼就绷不住了。
肉饼的香味很浓郁,饼皮颜色焦黄,表面还泛着油光,而切口处显露出来的肉馅也不是干巴巴的,而是油润十足。
就冲这卖相,不吃三大块都对不起妹夫的厨艺。
她挨着沈宝宝坐下来,旁边座位上的沈国富,已经在吃第三块了。
“太好吃了,一扫我前段时间吃香河肉饼的心理阴影……”
肉饼的切口处又油脂渗出来,吃的时候需要托着,这样平着咬,吃起来更过瘾,但正吃着,身边坐着的韩淑珍发话了:
“前段时间?那是多前啊?从殷州回来你不一直在家吃减脂餐吗?老沈,你不会趁着上班时间偷偷买肉饼吃吧?”
沈国富眨了眨眼,赶紧找补:
“这是很早之前的事情了,早得我都记不清到底是春天还是夏天了。”
韩淑珍端着小米南瓜粥喝了一口:
“那肉饼是多少钱一斤啊?”
“十八块五一斤,我买了两斤,三十七块钱一分没……咳咳,年轻时候做小生意习惯了,也穷怕了,所以花出去的每一分钱都记得清清楚楚。”
韩淑珍一眼识破了老沈的狡辩。
小样儿,敢偷偷吃肉饼,回家再跟你算账!
沈国富被这眼神看得浑身一哆嗦,他干咳两声,想说点道歉的话,看到老谭居然在偷偷看戏,便往嘴里塞了一大块肉饼。
挨收拾就挨收拾吧。
先吃饱再说。
大不了今晚睡书房嘛,又不是没睡过。
一个人睡一张大床,简直不要太舒服。
林旭把肉饼做完,全都端出来后,坐在沈宝宝另一侧,他没有吃饼,而是夹起一条糟鱼吃了起来。
上次钓鱼回来做了点糟鱼,原本就是想自己尝尝,顺便把这些鲫鱼处理了,没想到开吃的时候,于大爷居然很兴奋,一口气把剩下的糟鱼全买走了。
而听到店里做糟鱼讯息的老孙头一听说卖光了,当场定了三十条,其他老街坊也纷纷表示多少年没尝过这种老味道了,让林旭再做点。
就这样,在老街坊强烈的要求下,店里上新了糟鱼。
糟鱼的销量一般,因为年轻人不大喜欢,吃的人不多,倒是来店里吃饭的中老年人,对这道美味很是满意。
好几位街坊明明在店里已经吃过了,临走时候还要再打包两条,打算回去就着家里屯的粮食酒再哈一气。
跟之前钓的那些糟鱼不同,现在的糟鱼用的都是三两左右的中等鲫鱼。
不至于没有肉,也不至于太大不容易入味。
此时的糟鱼稍稍有些凉,汁水内敛,鱼身挺直,夹起来从鱼尾的地方咬一口,入口是酥的,鱼肉稍稍劲道。
嚼一口,鱼肉中蕴含的汁水就出来了。
卤料的香、鱼肉的鲜、鱼鳞的酥,鱼骨的烂,以及微微有些辣的味道,吃到嘴里,简直就是一大享受。
而吃完后,嘴里略略有些回甘,同时还能感觉到鱼肉中的一丝丝麻辣。
这种回味,哪怕不喝酒的人呢,也想小小的抿上一口过过瘾。
顺着鱼尾往前吃,越吃肉就越劲道,鱼鳞的香酥感就越强烈。
不过最经典的,还是鱼脊骨的位置。
鱼肉瓷实,鱼皮厚实,再加上一整根脊骨,咬下去各种口感在口腔中交织,让人瞬间就会迷失在这美味中。
“小旭做的糟鱼真是好,让人凭空多喝二两酒。”
谭亚军吃了块肉饼垫巴一下肚子,放下筷子,一手拿着糟鱼,一手端着酒杯,一副老夫聊发少年狂的神态。
一条糟鱼下肚,他擦擦手,拿着手机在发小群里发消息说道:
“近期来林记吃饭记得点糟鱼,跟小时候吃的一模一样,不,比小时候还好吃,小旭这手艺真是没得说。”
发完消息他还无师自通的拍张照片发到了群里。
原本死寂的群顿时活跃起来:
“还没下班呢,老谭你这居心不良啊。”
“我们刚通知加班到晚上八点,老谭居然学年轻人放毒。”
“这会儿饿得我前胸贴后背的,别说糟鱼了,单看到林记两个字我就忍不住咽口水,谁能受得了这种**啊我的天!”
“这样吧,罚老谭周末请客,到时候一人一瓶,不喝完不能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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